股级是最低一级别的“干部”。比科级低,比科员级高。只有在乡镇一级(乡镇属科级)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可以定为股级,其它机关不存在股级。正式序列应为:员、股、科(乡镇)、处(县)、地(厅、市、局)、省(部)、总理这几级。
部级干部:如国家各部委的部长、各省的
省委书记、省长、直辖市的市委书记、市长。 2、 厅级干部:各部委隶属的职能局长、各省及直辖市的局委的局长、各
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 3、 处级干部:各县及
县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县委书记、县长、地级市的各局委的局长。 4、 科级干部:各县及县级市的局委的局长、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 5、 股级干部:各乡镇、局委的隶属部门、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