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7-21
直系自然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不能人为断绝,只能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且此种终止是相对终止,即身份关系仍不消灭,只消灭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直系拟制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可以终止,如收养,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具体规定,见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7-21
只有一个办法。
如果你还未满14周岁,可以让你的父母把你送养给别人,签订有效的收养协议。这样你和生父母之间不再有法律上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你与养父母之间成立拟制血亲关系。
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别的方法。
第3个回答 2006-07-21
不可以
但是在实践中承认一种情况,就是亲子关系案件中,如果一方做出了伤害非常大的违反道德行为,可以认可断绝关系,比如父亲强奸女儿,给其留下阴影,父亲年老时女儿可以拒绝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