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08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这个2年是诉讼时效并不是丧失继承权,上面的条款意思是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继承权被侵犯了的2年之内可以起诉,但是从继承开始超过20年才知道继承权被侵犯就不能起诉了”。
放弃继承权的需有明确表示,否则视为没有放弃。
补充:
按道理来讲是这样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但法院不准予立案的。
但是一般来讲既然有了纠纷,原告大多是不承认超过诉讼时效,比如说,我知道这件事不够2年啊等等。所以诉状中如果不提及过期或说是没有过期,法院仍会立案的。那么被告在法庭上就要提供此案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才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07
继承法第八条。准确的表述是,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第3个回答 2021-02-28
你好,我前夫去逝近二十年年,留下房房产一小套,他家有父母,但他他的骨灰至今没入土,请问他的父母是否有安葬他的义务?但他们家至今没有说安葬他,请问他们是否勾成遗弃罪?或者丧失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