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赡养老人个税能只给一个人吗?

如题所述

1.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每月可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2. 非独生子女不能通过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方式独自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
3.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离异后再婚,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赡养,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4. 如果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该纳税人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果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5. 如果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不能由余下的子女单独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按照《暂行办法》规定,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6. 非独生子女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姐妹协商的方式,使某个子女独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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