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放门口被拿走属于盗窃嘛

如题所述

属于盗窃。你把财物放在家门口脚垫下,仍属于自己在控制范围内的财物,被秘密窃取构成盗窃。数额较小的构成盗窃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盗窃的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前一种类型可谓普通盗窃,后四种类型可谓特殊盗窃。如果是快递被拿走,可以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如果是亲友有人因拿走快递“被抓”,建议尽早为其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开展具有针对的有效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如介入及时且处理得当,有一定机会争取取保候审或者不起诉决定。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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