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2辆车可以申请几个etc

如题所述

两个。一个人可以办理多个etc,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办理原则上是一车一个,所以etc是跟车的行驶证有关的,如果名下有多辆车,那就可以用不同的行驶证去办理etc。
办理etc需要资料:
需要车主有效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提供最近一次年检章的那一页;替他人代办,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果通过各大银行营业厅办理ETC,还需准备一张相应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部分银行甚至只支持ETC绑定信用卡业务,另有部分银行办理ETC绑定借记卡业务时,还会要求冻结一部分的金额作为保证金。
ETC的扣费原则:
高速公路上会有一条或多条ETC车道。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收费站ETC车道内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信,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达到车辆无需在路桥收费站停车即可缴纳路桥费的目的,这一切都是基于先通行后扣除费用的原则。
安装ETC的好处:
1.节省时间:免去了排队等候的烦恼;
绿色,环保:绿色低碳,车辆通行收费站不停车,可降低噪声和尾气排放,减少污染;
2.节省损耗:节省费用,减少车辆起步、刹车频率,降低磨损、油耗,用户还能享受通行费9.5折的优惠,有的银行优惠的力度更大;
3.提高效率:ETC车道过车效率理论可提高2-3倍以上,让传统ETC更新、更快、更高科技。相比车牌付,ETC技术更成熟更具备优势。
4.更多政策支持:国务院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交通一卡通互通,车辆安装使用ETC比例大幅提升”,并在“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主要指标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道路客车ETC使用率达到50%”的目标。
5.更多的未来可能性:除了要不断提升ETC安装使用便利性和ETC客车使用率外,未来还将推进货车使用ETC,探索ETC系统与车车通信、车路协同等智慧交通发展方向的深度融合,为车主提供全方位出行服务,这意味着有更多的应用场景将支持ETC应用。
6.ETC使用注意事项:
ETC交易感应区域为8米,遇到前车停留时,为了防止前车ETC设备故障或根本没有ETC设备,应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距离,防止自动感应为前车缴费的情况。
ETC车道通行识别车速为20km\u002Fh,车速过快则无法读取车辆设备信息,也会导致扣费失败。
私自拆卸挪动OBU设备、ETC电子标签脱落或松动等情况,都会导致电子标签失效,可以送到办理ETC卡的银行或高速公路办事厅去进行检测,非人为的松动脱落,只需要重新激活即可。使用借记卡绑定ETC时,余额不足也会导致扣费失败,可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去人工MTC车道,使用现金或刷卡等方式通行。
汽车挡风玻璃过厚导致感应不良。特别是发生过事故的车辆维修换过挡风玻璃,又或者改装前挡风玻璃的朋友需要注意。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公路收费权属于特许物权,属于财产权益的一种。通行者在通过高速公路时就已经与经营管理者形成了债权关系,它们二者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经营管理者为通行者提供通行条件,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有权向通行者收取通行费,相应的通行者负有缴纳通行费的义务。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第一条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交通运输部负责,2019年5月底前完成)推进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第二条 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交通运输部牵头)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人民银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汽车预置安装。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交通运输部配合)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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