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30岁以上还能找到工作么?

如题所述

这个恰恰想法,对于已婚已育的漂亮妈妈来说,找工作是非常轻松的,因为招聘的企业都会觉得她们不会轻易辞职的,不像是20多岁的女孩子经常品频繁换工作,而且工作有时也不认真。
不一定。
找工作和找伴侣是一个道理,想录用你的公司不会太在意这些因素。
换个角度思考,你会发现,现在是一段难得的时光,给你静下心来思考,未来的个人事业发展方向。
比如,选择什么样的行业、从事什么样的岗位和选择什么类型的公司等等。
然后,按照这个大方向努力就好呀。
当然,如果有多余的时间,完全可以尝试自身发展的其他可能性,比如成为自己感兴趣领域的内容生产者。
找工作需要时间,记得沉下心,一切,慢慢来[耶]
是很现实的问题,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不可否认,现实就是现实。没结婚,单位怕你结婚请婚假
 ,结婚后,怕你请产假
 ,一胎怕你还要二胎,有了二胎,觉得你已无精力对待工作。这个 社会 ,职场对待女性还是很苛刻的。所以女性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做的比男性还要好,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当然能力过分强的,估计大家又觉得你是女强人了。现实已经这样,外界环境我们无法改变,那就只能调整自己心态,找准自己方向,行业定位,努力提升自己,机会还是有的。要么实在干脆生完孩子再出发。
找一个给你成长空间,尊重你人权的公司更重要!
看到题目瞬间想起之前的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
我是在27岁的时候,上班的时候就已计划好年底结婚的,也拍了婚纱照等,突然公司因为管理层的变动,准备关掉大陆的办公室,转去香港,所以被离职了。婚期不变,再过去深圳找工作,那段时间真的是简直了。投了简历去面试,一听到已婚未育,就说等通知,太打击人的自信心了。后面还是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但那段时间一直历历在目,真的是太难忘了。
30岁女性已婚未育,出去找工作确实现在比较难。用人公司怕你一入职就怀孕,怀孕的时候又不能裁人。考虑到孕期的身体状况,又不能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出差,体力活这些更不用说。还有6个月的产假,需要支付正常工资,6个月的哺乳假
 (以深圳为例)。有的休完产假后就直接离职了,公司又得去重新招人,又去重新培训新员工,花费的人力成本太高,所以很多公司不愿意招已婚未育的。
但是有实力就好说话。30岁的女性已应在职场打拼五六年了,优秀的业务能力,丰富的职场经历经验和人脉资源,就是非常重要的附加值了。公司看到你漂亮的履历,就不会在意你是否婚否,因为他们需要人才。你就是靠实力说话的。
同时你也可以去搜索那些急聘的公司,因特殊原因,招人比较急,你可以去试试。
30岁,正值当下,多去面试,不要怕拒绝,总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
一、已婚已育(未育)女性求职“难“的原因
1、企业从“盈利“角度出发,当然要录用“性价比”高的员工
企业一般追求的都是利益最大化。
一旦录用了已婚未育女性,企业就会面临新员工怀孕、生产、哺乳期等将近两年的“三期”风险,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转。而《劳动合同法
 》规定,企业要对妊娠期女性按月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开除、调岗等,使企业处于被动状态。
说到底,企业不敢冒然录用已婚未育女性,最大的担忧就是怕“踩中雷区“。
因为《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对三期女工加以特殊保护,因此,企业在招聘方面,更加小心谨慎,不敢越“雷池“半步。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对“三期“女工进行保护: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详见劳动法合同法
 第第42条、第45条规定);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详见《劳动法》第61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第6条有规定);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
(4)产期内各项劳动保护的主要规定(产假待遇、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2、“三期”女工费用高
一名女工从怀孕到生产,公司需要为她承担(显性费用),如生产期产的社保费用、公积金费用、基本工资、其他福利;
另外还要支出(隐性费用),比如该岗位工作的分摊费用,还有产后不稳定性费用(重新招聘);
如果HR在处理三期女工问题上不当,很容易造成劳动关系纠纷,劳资纠纷所产生的费用,也不容小觑。
也就是说,请一个准孕妇到公司工作,就相当于请了一个将近两年时间不能全心全意工作的人,而且企业还要为她“买单”。
如果产后的女工提出离职,那么企业的代价却是太大了。
可见,相关的法规在保护三期女性的同时,却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块绊脚石。
3、过往案例令企业望闻生畏
自保护女工的各项法规出台后,多数企业在管理三期女工过程中频频“栽跟头“。
比如,某女工在入职前向公司保证三年内绝不生育,但是入职半年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该女工即可享受产假128天(各个地方规定不同)。
另有,在管理孕期的女工容易出现问题,孕妇行动不便,在工作上,在上下班路上容易出现事故;在产假128天内,该岗位的工作需要继续进行,企业需要调整工作安排,这是管理上的麻烦。孕期女工因系事需要请假的次数频繁,工作效率低下,女工产后的前期无法投入100%的精力在工作。
4、HR自身的压力
有时,HR因一时的心软,相信求职者在面试前的保证三年内不生育,谁知前脚刚抬腿入职,后脚就对HR说:“我怀孕了。”HR在无形当中吃了一个哑巴亏,被老板批评不说,自己的绩效奖金还要受到影响。
另外,随着二孩放开,对于生完一胎的求职者,企业和HR更是普遍担心生二孩。尤其是那些第一胎在3-5岁左右的,格外容易产生顾虑。
已婚已育/未育女性在求职道路上是不是穷途末路了呢?其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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