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导致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产生差异的事项有什么?

如题所述

可能会存在差异的情况有:

1、固定资产,会计与税法的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的提取。

2、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摊销的年限、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

3、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法上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公允价值的计算且其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上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算,税法上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了会计与税法计算基础的不同。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理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同,但注意其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资本公积的。

5、长期股权投资,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时投资方的税率大于被投资方的税率。

6、投资性房地产,对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期末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而如果税法规定不认可该项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者损失,则计税基础应以取得时支付的历史成本为基础计算确定,从而会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7、其他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