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确定楼间距标准的依据,是国家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
2、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
3、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
4、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3层或3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由规划管理机关按规划要求确定。
扩展资料: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也可以用楼高.2比值计算。宅侧面间距;tan(a)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1: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楼间距=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