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的八大特征如下:
(1)书写水平特征。反映人书写技能高低的标志。由书写动作协调程度,字的结构布局、书写速度等因素决定。
(2)字形特征。字的外部轮廓的基本形态,如方形、长方形、园形、扁形等。
(3)字体特征。文字的书写形式和书法流派或风格特点。
(4)布局特征。全篇文字符号的安排形式和分布特点。如字行方向和形态、字间与行间间隔、字行与格线关系、字行与页边关系、移行和空格特点、程式语和页码安排位置、数字安排位置等。
(5)字的写法特征。即字的基本结构形式。如单字可采用现行规范写法、异体写法、习俗简化字写法、行草写法、简缩写法、错别字写法等。
(6)搭配特征。笔画间或偏旁部首间的交接部位及相对位置的高低、远近。
(7)比例特征。笔画或偏旁间的大小、长短、宽窄的比例。书写符号特征。标点符号及调转、添插、改错等符号的写法和安排位置。个人笔迹特征的总和表明其书写习惯的特殊性。是进行笔迹鉴定的依据。
(8)笔顺特征。书写笔画或偏旁的先后顺序。书写基本笔画时起、行、收、连的动作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