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的东西被卖了违法吗

如题所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自卖掉他人的东西是属于侵占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侵占罪,是属于犯罪行为。
债务人逃跑属于违反债务合同的行为,债权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逃跑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
总的来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一)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仍然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使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债务人仍有权基于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三)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极个别债权人为了达到索债的目的,会控制债务人的行动自由,也就是常见的“不给钱,就不让走”,这种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本人曾遇到过一个案子:小李出于哥们义气在自己没钱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5000元再转借给张某;后张某不还,并一直刻意逃避小李。一日,小李终于找到了张某,张某还是不还钱,小李就不让他离开。后来,张某报案,小李被依法刑事拘留,后来被法院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
(四)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这时,债权人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但是,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比较少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