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说我涉嫌吸毒卖淫嫖娼,打电话叫我去公安局,没有书面,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是有个我在网络上认识的女子,但是从没谋面,她跟公安局说我吸毒卖淫嫖娼,可我根本没见过她阿?这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公安局的传唤,如果是建议你去说清楚问题,否则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拘传,那样就被动了。如构成违法犯罪,也建议自首争取从轻处罚,以免被网上通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的程序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在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公安机关在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由侦查人员制作《呈请拘传报告书》,写明拘传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后,即可填发《拘传证》,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
  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持有《拘传证》,并且要责令犯罪嫌疑人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凭证文书。这种凭证具有不可违抗的法律强制性,被拘传人必须服从。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时,应当首先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公安机关签发的《拘传证》,对于不识字的犯罪嫌疑人还要向其宣读。
  3.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首先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写明被公安机关拘传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结束后,还应当让其在《拘传证》上写明讯问结束的时间。对于被拘传人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拒绝写明到案时间和讯问结束时间的,执行拘传的侦查人员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4.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这是为了防止以拘传为由对被拘传人变相羁押。
  5.《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拘传作了特别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拘传的,应当书面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中,发现被拘传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拘传的,应当在执行后立即报告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采取拘传的,应当将有情况通报给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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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6
在我们鞍山市公安局也有过类似的情况发生,我也办个一起这样的案子。当我审讯当事人并进行尿检时发现是阳性,这种情况下立马放人。
第2个回答  2010-07-15
建议你还是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好,如果你不去的话公安机关就不能了解到事实真相,会给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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