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汽车在已经上了保险的情况下,汽车改装后发生了事故,但没有因汽车改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和商业险车辆损失保险的责任免除做出书面拒赔通知。
拒赔理由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而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案注销。
扩展资料
保险特点有以下:
1.保险标的出险率高。
机动车辆属于交通工具,常态即是不停运动,所以很容易出现碰撞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而且由于早期行政许可程序不够完善,许多驾驶人员不具备基本的操作技术。交通设施及管理也在逐步完善中,机动车辆出险率高。
2.业务多,投保率高。
正由于机动车辆出险率高,所以机动车辆持有者及交通管理部门都通过保险转嫁风险,所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增多,投保率高。
3.险种复杂,专业性强,消费者易产生误解。
4.不确定性。
由于机动车辆在陆上行驶、流动性大、行程不固定,对保险人而言,无疑增加了危险事故与保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
5.扩大可保利益。
只要是经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使用已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并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保险人均负赔偿责任。
6.无赔款优待。
机动车辆保险特有的制度,其核心是为了解决在风险不均匀分布的情况下,使保险费直接与实际损失相联系。
7.维护公众利益。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一种与机动车辆密不可分的责任保险业务,在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原则实施,从而是一种法定保险业务,各国之所以对这种业务特殊对待,其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即确保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的一方能够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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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赔理由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而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案注销。
(一)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的被保险机动车(含投保的挂车),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
(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三种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可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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