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我机动车拐弯,他电瓶车直行,撞到我车后右轮,人有擦伤,医院也检查了,只是表皮擦伤

医药费花了3800元,保险公司也承当理赔了,但是伤者还要再问我要两千元钱,合理吗?保险公司也说了,给他500元修车,再给他1000元其他费用,他要求要误工费,但是他提供不了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证明

发生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勘察现场。然后做出责任划分。交警还会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你的事故不知道是不是报警了。现在是经过医院检查,伤者没有严重受伤。只是轻微的擦伤。那么你可以给伤者赔偿一点儿钱。这个事就算了结了。如果伤者不同意那你就必须报警。有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找你的保险公司。正常进行理赔。如果你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是不能理赔的。就看你和伤者具体怎么协商的?
你这个事故你是转弯车辆。对方虽然是电动车,但是是直行。应该是你转弯的车辆责任大。基本就是你转弯的全责。所以还是积极跟伤者协商吧,要是能协商好赔偿一点儿钱。把事故处理完也就没事了。和伤者协商的话。协商好了,要签订一份协议。否则伤者再次告你的话还是麻烦事。有了协议就视为你们已经协商和解了。追问

当时都已经报事故科和保险公司了,就是他在医院住了五天,出院了说事里,要求保险公司该理赔的都赔,还要我自己再拿两千块钱给他

追答

那不能给他,保险赔多少就是多少,没有你个人再赔偿的道理,否则还买保险干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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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8
只有协商处理
第2个回答  2019-01-17
一个比一个黑,心黑治不好。
第3个回答  2019-01-17
凡是赔偿,都要求有证据发票,没有正当理由和票据,直接拒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