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租房申请条件 菏泽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如题所述

根据《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五条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

(三)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 对审核无异议的人员,由住房保障部门编制租赁方案,根据申请核准的日期,实施轮候制度。

第十七条 对于已取得《资格证》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作弃权处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扩展资料:

根据《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承租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同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根据成本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合同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五)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停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应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企业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企业在完成配租后应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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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7
公租房申请表的填写:只有了解了公租房申请对象和申请材料才能更好地进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另外,在进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时需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一、确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1、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外省市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二、公租房申请表填写需了解所需材料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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