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高院有规定未签合同不赔偿双倍工资

如题所述

高院(或最高院)没有“未签合同不赔偿双倍工资”的规定,即使高院出台规定也不可能对抗法律。但主张双倍工资时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是适用对象或范围,适用对象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双倍工资规定。

二是支付双倍工资时间限度,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支付,不是没有时间截点的,只支持一年之内时间,而具还有一个月的法定宽限期,最多只能支持11个月。同时,主张权利也要注意时效,劳动纠纷应在一年之内提出主张。

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ä¸­åŽäººæ°‘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七条 ç”¨äººå•ä½è‡ªç”¨å·¥ä¹‹æ—¥èµ·å³ä¸ŽåŠ³åŠ¨è€…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å»ºç«‹åŠ³åŠ¨å…³ç³»ï¼Œåº”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ç”¨äººå•ä½è‡ªç”¨å·¥ä¹‹æ—¥èµ·è¶…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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