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以房产登记为准,如果这套房产登记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这一个人的资产,反则登记的是双方姓名,则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
如果这套房产是婚前一方买的,又做过婚前财产证明的话,这部分权益法律是保障的,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假如是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就会根据出资份额来决定房产的分配比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根据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赠予单独一方的话,那么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假如明确了只赠予一方的话,那么另一方是无法获取这套财产的分配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