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显示,呼和浩特的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6年进入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
2011年4月1日至4月29日,王某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心功能Ⅱ-Ⅲ级,在监狱局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严重,需做心脏支架手术,王某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 (急保) 6个月。王某随后进行了冠脉支架手术,保外就医到期后,其拟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 (即续保) 。相关医生在考察的基础上,选择性整合了王某在附属医院急诊、住院治疗期间的病情处理意见,撰写了续保门诊病历。
之后,王某6次获得保外就医和1次暂予监外执行的机会,在监狱外活动时间累计7年,其间外出旅游、工作、结婚生子。
经法院判决,内蒙古监狱系统的5名狱医在对罪犯王某保外就医病情鉴定过程中,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
因身体不适想要申请保外就医的犯人需要通过的第一关就是狱医。“我们监狱只有一个小医务室,仅血压表和血糖仪两种仪器。狱医大部分是全科医生,靠的是‘手下功夫’,”狱医萨满 (化名) 告诉“医学界”。
萨满所在的监狱里最常见的问题是便秘,他自嘲外号为“屎尿屁大夫”,因为监狱里没有水果,很多外地的犯人很容易水土不服,因此开塞露用的量很大。监狱和当地公安医院合作,如非必要,监狱会将犯人的血样、尿样带到医院化验,再把药品带回监狱给犯人服用。
萨满遇见过装病骗保的犯人,他们经常会夸大病情,称自己有吐血等症状。“我会给他们一个尿杯,要求把吐出的血收集起来,往往就没有下文了。”萨满说。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这里的严重疾病指的是如果不进行医疗干预,可能会癌症的远端转移、心脏病的心功能III级(极高危)、肺栓等疾病”,张永泉说。通过狱医批准后,犯人需要通过指定医院做保外就医鉴定,这个环节最容易被钻空子。张永泉曾作为检察官监督犯人进行相关鉴定。“如果缺乏监督程序,犯人完全可以找个病重的患者顶替鉴定,正因为医生无权核实犯人身份信息,”张永泉举例说。
一项2012年的研究显示,在违反法定条件办理保外就医的案件中,与罪犯的病残鉴定直接有关的 (如不符合保外就医疾病病残范围规定) 占76.9%,与鉴定相关的 (如保外就医期限超过法定时间) 占17.3%,合计占94.2%。
有学者认为,我国对于保外就医鉴定中对医院及医师的资质目前没有做详细规定。上述研究显示,部分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未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而是由一般的区县医院甚至乡镇医院做出,鉴定结论的科学性缺乏保障。其次相关指定医院范围过宽、等级较低,鉴定的科学性和中立性缺乏保障。而对罪犯保外就医的鉴定应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对保外就医鉴定人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由谁管理、怎样管理,现行法律法规都未作明确规定。
种种制度上的欠缺,导致非法保外就医的案例屡见报端。
2000年,大连黑帮邹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判死缓,在监狱服刑中,通过收买监狱管理者,非法获得保外就医后再次酿成血案。
2016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钟某,因帮助震惊全国的南丹矿难事件主犯黎某保外就医,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保外就医的受贿额度可达百万。2008年,江苏一犯人送狱警400多万元办理保外就医未果,双方均获刑。2019年,北京一民警受贿300万被判刑10年半。
一份2017年的研究统计了全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布的2014年至2016年的信息。结果显示,全国在网上公布的暂予监外执行人数为1183人,其中保外就医861人,占73%。而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9287人次,同比上升38.9%;纠正脱管漏管4439人。
以上数字表明,全国监外执行等不当情况处于上升态势,其中非法执行保外就医所占比例较高。
熟悉这一情况的张律师对“医学界”表示:“违法保外就医本质上是由医学知识鸿沟导致的,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缺乏实体性监督的力量,无法实质性审查医生的鉴定结果。我认为,需要引入更多专业人士,交叉检验,以进行更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