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
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国家计委第5号令)第4条对招标人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作出具体规定:其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其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其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其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其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