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期为十年,现在房主不收租金要收回自用,我该怎么办

我在2008年7月租了一个门市房,租金规定一年一交,租金在党务到期的前2个月交齐。但是我提前2个月交租金房东一直不收说要收回房子自用,给我一个月时间处理货,我想问问房屋租期没到他有权收回自用吗?他一直不要租金怎么办?

房主有权收回,但要给你适当补偿。如果不能收回的话,因为你是一年一交房租,如果你不想租的话,只要到时走就行了,房主没办法你,出于公平起见,应按合同办,正常情况下你们的合同应该有违约条款的,可以按照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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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1
他是能收回,只要你们是有签合同的话,那么只能算是他违约,如果他硬要回房子,那样子应该根据你们合同上的规定,让他给你做合理的赔偿。要不然你就可以按照合同的期限继续住。但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的话 那就没办法。你只能走人啦
第2个回答  2010-07-21
不能,如果你们当初签约租期为10年的合同的话,是不能收回的,真的要收回,他是要补偿你的经济损失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第3个回答  2010-07-21
没有,你们有合同是10年,如果你不同意他没有权利回收
第4个回答  2010-07-21
有合同的话 就不怕啦 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