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还没有判刑,还在看守所关押。看守所或是监狱送衣服有什么规定吗?天凉了可以送外套和小衫、线衣线裤、绒裤吗?冬天可以送棉裤和羽绒服、棉服吗?如果可以都有什么具体规定?是一季只允许送一次吗?有没有了解鞍山看守所情况的?在鞍山第一看守所关押,以后会分到哪个监狱?
首先肯定是可以送东西进去的,但是要求很严格。
出于对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考虑,看守所或者是监狱,对这方面的要求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给在押人员送的物品,须经看守所人员检查。
你可以送一些棉衣,内衣裤等纺织品,但是不能有扣子,皮带头,拉链等金属材质的东西,绳子一类的也是不行的。这是出于对人犯的人身安全考虑。
具体要求如下:
1.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等;
2.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
3.最合适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
6.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统一配发(或之前遗留)的,袜子可以送。
你需要注意的是两点,有松紧带的,带扣子的,是送不进去的,干脆不要买。
至于说信件,看守所是不能送的,如果判决以后可以探视,也可以通信,但是要经过监狱方面检查。
反正摊上这种事情,谁都非常揪心,但是错误已经铸成,不管怎么样?还是喜欢亲人在里面生活得好一点,至少吃饱穿暖。所以你的心情我
非常理解。但是不要盲目地往里面送东西,要不然白白浪费钱,也送不到。
最合适的办法是给他上点钱,里面一般的日用品和吃食都是可以买得到的。
还有就是,既然事已至此不要有心理负担,也不用怕。现在是法治社会,虽然是高墙里面,但是有法律做准绳,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现在监狱里面早已经不再像很多年以前那样不堪了。他在里面吃得饱,穿得暖,就是要干活,还没有自由。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送钱的话,不用送太多,一次送个三五百就行。太多了,他也没地方花。
大家好,我是陌上小桑树,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法律作为维护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之一,肯定是无私的,必须要保持一个公正的态度,所以说不管是谁,只要犯了法都会受到法律的处理。
一个健全的法律系统不仅仅可以保护我们普通人的安全,更是可以震慑小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我们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
所以不管是谁犯法都会受到惩罚,不管他是我们的亲戚朋友还是如何,所以说有的时候如果说我们的亲友因为一时的冲动犯下了一些违法的行为,那么还是要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的。
下面我们就来讲一下关于探监的一些事情。
什么时候可以探监?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的就是什么时候可以去监狱探视。按照规定的话,每个监狱都有它的探监日,亲友们只有在探监日才可以进行探视。
但是现在基本上除了节假日的话都可以去探监,不过一定要提前申请,申请生效之后就可以会面了。
而被监狱所积压的一些罪犯的话,探视的机会一个月只有一次,每次的话在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不过如果说情况相对比较特殊的话,那么也会适当地增加时长。
谁可以探监?
说了什么时候可以探监之后我们就要说一下谁可以探监,在我国的监狱法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的是探监范围,包括亲属和监护人,而亲属的话范围包括我们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还有向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样的至亲。
但是现在的话,很多监狱都允许朋友探监,不过在探监的时间以及厕所上面要求都是一样的。
探监时需要带什么?应该给犯人带什么?
首先如果说大家打算探监的话,第1点一定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也可以是户口本。
规定的话,其实还需要一个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说村委会所出具的一个证明,但是现在基本上不需要了,因为我们的身份证已经能够代表很多信息了。
首先来说去监狱探视所携带的物品一般都是一些日用品,比如说换季的衣服,尤其是被褥,还有就是说一些日用品。但是监狱对于这些物品的审查比较严格,有一些严禁携带的东西。比如说一些尖锐的物品,防止罪犯在监狱之中伤害自己,或者他人这种是严禁携带的。
可以这么理解,凡是具有攻击性的物品都是禁止带入监狱的。
在监狱之中的生活其实是特别的枯燥无聊的,而且整个人在里面我会感觉比较绝望,相对来说的话,如果说有亲戚朋友去探视的话,罪犯会非常的开心,而且这个时候一定要对他做一些心理上面的疏导,毕竟出来之后还是可以继续生活的。
看守所送衣物是否有规定应根据地区制度决定。
比如杭州市的送钱送物制度:
(二)送物(钱)受理范围:物品仅限于生活必须品:如换洗衣服、内衣,冬天必要的御寒衣物及适量的人民币等。谢绝受理食品、化妆品和其它非生活必须品。
(三)送物(钱)的手续办理:送物(钱)家属一律请在本所接待受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时应将物品的名称、数量、送物人姓名、与收物人的关系等应登记清楚,本所应开具三联单收据,分别由送物人、收物人和本所收执。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扩展资料:
看守所嫌犯的权利:
1.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2.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的辩护人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但是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参考资料:杭州市拘留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