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按 审计报告的金额支付施工方,怎么办。

我是施工方,工程的审计在2009年年底就已经完成,工程代理公司的审计报告都已经出了,业主却迟迟不肯按审计报告的金额付款。现在已经是2010年7月了中旬了,业主以财务竣工报告为出为由,迟迟不肯付款(我方承建信用社大楼主体,装修是另一个施工单位、弱电也是其他的单位。审计是同时进行的,现在装修公司于2010年3月按审计报告的金额全部付清,弱电也于3月份已经付清,)请问我该拿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我来说说:
1.审计报告确定工程结算价格后,业主已具备付清余款的条件,你方应积极要求和协调沟通;
2.其他工程已经结清,可能是因为其余款额不大,而你方款项较大,对方支付有困难,应了解是否如此;
3.竣工报告未出并不是理由,但可以是借口,竣工报告完成并不会很长时间;
4.我意见是你方不要特别着急,但应积极沟通协调、闹请对方延迟付款的真正原因,还有应滞留的质量保修金有多少,尽量不要翻脸以求将来还有合作;
5.说道法律武器,就是你方应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这是维护你方利益的根本依据。尤其是关于支付价款、审计时限、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等等,为诉诸法律做好准备,也可善意提醒业主,没有办法时可能如此。做好准备,但不是恶意拖欠,就尽量不走法律解决的途径。
说起来,拖欠的时间也不是很长,现在还够不上恶意,你方将来还要在市场上生存,别让人说,那个施工单位晚给几个月款就会打官司,对你们信誉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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