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04年失业后,个人档案一直存放在劳动局档案室,2006-2008年干的那份工作公司有交社保,但没有签合同!2008年至今的这份工作也有交社保及签合同,就是不帮忙保存档案!请问有谁知道有工作的,个人档案放在劳动局是否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