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人档案存放问题

本人从2004年失业后,个人档案一直存放在劳动局档案室,2006-2008年干的那份工作公司有交社保,但没有签合同!2008年至今的这份工作也有交社保及签合同,就是不帮忙保存档案!请问有谁知道有工作的,个人档案放在劳动局是否有问题?

没有问题,没有单位接收档案就只有放在人事局或劳动局,但免费托管两年以后要交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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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8
“迁走个人档案的时候我们老家的人才交流中心说:自己迁走个人档案以后再也不准迁回来,”没有这个规定,但是建议你最好将档案存放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人才市场,同时办理人事关系代理,就可以了。另外,以后最好别再自己拿档案了,出了问题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