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官司很难,从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我们患方就被医院和法院牵着鼻子走!院方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医学会明显偏袒院方. 鉴定结论为:属于医疗意外,院方不负任何责任!我方不服,但按照程序,只能向省级医学会申请鉴定。 结果仍是对我方不利!现我方要求到省外司法机构做司法鉴定。 院方确以口头通知:“上级法院(中院)认为,该案已做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不同意再向其他机构做司法鉴定. 若你方坚持要做司法鉴定,等开庭时再向法官申请。 试问,拿着两份明显偏袒院方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开庭,不是明摆着要输吗!法院为何要剥夺老百姓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 家中遭遇亲人不明不白的突然离世,已是痛苦欲绝!含着血泪将医院卑劣行径写成一纸诉状,以求得到人民法院秉公依法办理. 可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目睹医院和法院的强强合作!“公正的”法院请你告诉我:“开庭前,你都不受理我方的司法鉴定申请。开庭后,你又会同意我方的请求吗?还是让我方一审败诉,再来个二审!”我们老百姓的钱都是辛辛苦苦剩下来的!为什么要让我们老百姓的维权路走得这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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