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地属于什么土地性质

如题所述

集体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集体所有,通常是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这种土地包括耕地、林地等,农民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个人不能私自买卖或租用农耕地,任何征地行为都需要政府来收并转换土地性质,通常是由国土部门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集体土地包括以下土地: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的)。
4.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国家未征用的)。
5.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
6.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
7.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8.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
综上所述,集体用地即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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