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定居最新政策

如题所述

内地子女申请居住香港的条件包括:
1. 如果内地子女的父母一方已定居香港,可以申请与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一同居住。
2. 十八周岁以上但未满六十周岁的内地子女,若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年满六十周岁且在香港无其他子女,可以前往香港居住并照顾父母。
3. 未满十八周岁的内地子女,若需要投靠其定居香港的父母,也可以申请居住。
4. 若其父母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内地子女也可以申请定居。
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定居的情况包括:
- 夫妻一方已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
- 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需要由内地子女照料;
-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需要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
- 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需要由内地子女定居以继承;
-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定居。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需要投靠在香港地区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其中“老人”指六十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一方在港澳定居,子女为十四岁以下内地居民。
凡具有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无论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均可申领通行证。可申领通行证的人员包括:
1. 在香港、澳门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2. 内地居民,经批准赴港澳定居,成为香港、澳门居民者;
3. 在中国其他地区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4. 在外国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无国籍人士,经批准恢复或加入中国籍者。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