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集体修建村道路,占用的个人承包土地应该补偿吗?

有什么法律依据?

应该补偿,根据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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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通村公路的修建不属于国家建设项目,它是由当地群众自筹资金,国家给予一定补助修建的乡村公路。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地所在村、社、大多数群众的强烈要求,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村、社共同组织修建,一切均由当地村、社、群众共同负担,国家只给予一定补助。根据现在村、社的条件和经济实力,不能按照国家的征地标准进行补偿。每亩给予多少元元的补偿,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标准来执行的。对失地农民中经济比较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参与农村低保等渠道来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农村公路的修建,有利于通村通户,更有利的把农村带入城市,这是个长远的利益,如果只是临时施工占用,可以适当的要求占借费,如果是道路扩宽永久占用,那么可以按公路征地补偿办法,要求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07-21
应该的。你拥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个人权利,受国家物权法保护
第4个回答  2010-07-21
应补偿,具体依据可参阅《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