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自付费用还能报销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可以,
1、如果是商业医疗保险,则就是需要被保险人自费出院之后,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小结等资料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予以报销。不过部分医疗保险有垫付服务,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垫付,然后等到被保险人出院之后再提交报销材料给保险公司;
2、如果是基本医保,那么参保人自费之后还可以用医保进行报销。不过只能报销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一般需要参保人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住院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小结等资料给医保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则可予以报销。
另外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不同城市报销时间限制是不同的,例如现行深圳医疗保险法规,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还有不同地区的医保报销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去了解情况。
先自费后医保报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销:
1、患者自付费用时,要告知医院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自己有医保,但是未携带相关证件。
2、如实告知之后,患者就需要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然后妥善保管好相关的所有票据,严防丢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者不能报销的情况发生。待日后携带医保证件的时候进行报销,但是这个日后的时间是有限制的,一般比较短(且因为各地行政区的管理办法略有不同,所以具体时间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时间可以咨询就诊医院或者当地医保部门),所以需要大家尽快办理。
3、报销情况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拿票据再报销,一种是医院直接和社保结算。
4、异地保民结算程序:需要在患者治疗结束之后进行程序操作。由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之内执行,需要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证件、病历、医药费的收据、住院费用详细清单、治疗处方等有效材料。
5、患者转诊转院结算程序:需要在患者治疗结束之后进行程序操作。由参保人员本人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在规定时间之内执行,需要提供参保人员的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医药费的收据、住院费用详细清单、治疗处方等有效材料,处理地点为医保经办机构。 拓展资料: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报销手段,第一个方法就是拿着之前开票的那些票据,直接到医院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这样也是最直接最方便的。不过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因为这个时候医院需要我们提供很多的专门资料,所以这些在报销前一定要观察其周围张贴的报销流程及手续。在这里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到指定的地点就医进行治疗的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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