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实施“首违不罚”必须符合3个要件: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3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首违可不罚”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的价值,在惩戒违法行为的同时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