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驾驶员管理办法自1996年实施至今,一直禁止赤红色盲的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71号令)中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驾照考试
报考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含安全文明驾驶)等三项。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理论])、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九项])、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驾驶]),依次进行。在考试过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有两次机会,两次都没有及格,本次考试终止。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间可以上交补考费用,学习之后再进行补考。对于补考费用的介绍,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补考所交的费用是不一样的。
参加完科目一考试之后,三年之内应该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如果不能通过,所考的内容作废,应该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新考规之后,科目二、三均为5次机会,如在五次机会内不能通过考试之后,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