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欲强行与“女友”发生关系,遭拒后迁怒于人,他犯了什么罪?

如题所述

在各种各样的分手中,有人选择了"好聚好散"。有人却选择了迁怒于对方,甚至施加暴力。这种行为不仅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如果情节严重,更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海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男子与一名其自认为的女友,在分手过程中,试图强行发生关系。遭拒后还恼羞成怒,用刀具将女子刺伤。

根据案发时监控视频显示:一女子突然从浦东一出租房内踉踉跄跄地跑出来,其头面部、手部都有明显血迹。

在蹒跚地走了没几米之后,她突然摔倒在了地上,看上去全身绵软无力。

所幸的是,听到声音的邻居纷纷出门查看,拨打了电话,并实施救助。

事后,经伤情鉴定,该女子的头皮上卡有一块三四毫米的刀片。面部的伤口也都是在面颊正中间的部位,且很难修复,对容貌会有较大影响。


21岁的男子王某自称在2020年6月时,认识了23岁的姑娘小吴,随后在7月份开始与其谈恋爱,并在8月份的时候带着小吴去见了自己的父亲。

对于王某的说法,小吴并不认同。小吴表示,自己在与王某接触一段时间后发现,王某思想幼稚、说话也极端。

虽说两人互送过一些礼物,小吴看来这只是礼尚往来,而对于曾经发生过关系,她表示是王某强行的,并不是自己自愿的。


所以小吴认为,这些都不能代表双方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自己没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于是,小吴在2020年9月份的时候,向王某表明了两人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这让王某非常诧异,想当面与小吴姑娘谈谈清楚。

2020年9月10日晚上10点多,王某打车赶到小吴的暂住地,小吴表示不喜欢王某,王某怀疑小吴姑娘与其他男人有染。

结果,双方一言不合就开始争吵,气愤难当的王某将小吴死死压在床上,试图强行发生关系。

厮打过程中,小吴假装说要去关灯,于是赶紧跑出房门,结果被对方又拽了回去,慌乱中,王某拿起一把折叠刀,连续戳、刺吴某头部、手部等位置。


折叠刀一度戳刺在了小吴的头骨内
,导致其头面部多处受伤出血。

当时,被刺伤的小吴曾多次哀求王某拨打120电话,救自己一命。但王某不为所动,在一旁看着小吴姑娘挣扎。

不仅如此,王某还和自己同租的室友视频,并告知对方自己杀人了。室友通过电话了解情况后,纷纷劝说王某自首,拨打了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

利用王某出门接室友的机会,小吴从出租屋内逃了出来。

此时的她,几乎已经要失去知觉

据检察官介绍,在一些朋友眼中,王某的性格比较容易钻牛角尖、遇事容易暴躁。经过鉴定,王某在行凶时抑郁发作,但在本案中被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性。

目前,案件已被提起诉讼。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22
强行发生关系没有成功是强奸未遂罪,持刀伤害别人没有成功是行凶未遂罪,持刀威胁“女友”恐吓罪。
第2个回答  2021-01-22
想强行发生关系,但被拒绝,犯了强奸罪未遂;被拒绝后迁怒女友,犯了故意伤害罪。
第3个回答  2021-01-20
这个男人犯了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因为强行发生关系是强奸罪,伤害他人是故意伤害罪。
第4个回答  2021-01-21
强奸罪,这就是特别明面的想着自己的欲望,其实非常不好,严重的影响其他人负面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