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首先要确定谁是被告,也就是说,你的地在哪里?是谁不给你征地补偿款?由于当时划分耕地承包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外嫁女的地是当时是和家里的人分在一起的。你嫁出去了,虽说没有带走耕地,但是村里也并没有给你收回去呀,你的承包地留在了你的家庭内部。这次征地补偿,是按每个家庭有多少承包耕地,就补偿多少?等于说你那一份承包耕地的补偿款,发到你家庭里边啦?谁没有给你征地补偿款呢?应该是你的父母。所以假如你要打官司,追究自己的耕地补偿款,应将你的父母列为被告。
流程,首先写起诉状,1.原告:你名,2.被告:你父亲名,(其它内容均按身份证内容填写)。3.案由,写上你应有多少承包地,乘以每亩征地补偿款,合计多少元(比如N元)。让村委会给你出具一份证据。4.目的。之后到法院找立案庭,交上诉讼费(估计原被告均是N元的2%,你要一起交,等最后结案时,败诉方承担。立案后,案件交民事庭。民事庭组成一专案组负责审判。再之后,法庭会通知原被告开庭曰子。
法庭开庭后,首先询问是否申请调解,如果调解,诉讼费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不要调解,就此开始审判,三个月内必须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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