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申请购房契税

如题所述

根据临泉县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临泉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临整房组〔2022〕2号)精神,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按契税应税价格1%—3%的标准(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购房人补助。为做好新建商品房购房契税补助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临泉县购房契税补助实施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对于在临泉县范围内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根据申请,给予购房契税补助。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首次日期为准。
二、补助标准
      按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进行补助。
三、实施主体
      临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购房契税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购房契税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保障,在政务中心设立购房契税补助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由县财政局、住建局、自规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补助申请
(一)申请资料
      1.购房者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者为非自然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单位银行账户、法人代表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以上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2.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表(留原件);
      3.契税完税凭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5.《临泉县发放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从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二)有关流程
1.受理:申请人持上述申请资料到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留复印件,原件及时返还后申请人方可离开。如申请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
      受理地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58—6538169。
2.审核:临泉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办理的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3.公示: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由综合窗口统一保存,并汇总相关信息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4.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向县政府申请购房契税补助资金进行兑付,原则上每月兑付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如果在受理过程中发现申请人通过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契税补助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契税补助资金,在2022年6月10日前已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者,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2年6月10日-12月31日期间仍由同一购房者(含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为同一房源重新签订(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得享受购房契税补助;司法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解除合同并撤销备案的除外。
      (三)申请人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购房契税补助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届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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