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计量检定规程内容目录

如题所述

仪表计量检定规程目录概述:


一、技术要求



    1. 温度计材质要求:玻璃或透明材料应透明无缺陷,零部件保护层坚固、均匀且光洁,无锈蚀和脱层。
    2. 表盘设计:刻线、数字清晰准确,指针需在最小分度线的1/4至3/4范围内,尖端宽度不超过主分度线宽度。
    3. 标识要求:应标有制造厂名、型号、温度单位℃、精度等级和产品编号。
    4. 基本误差限:温度计允许的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检定过程:指针移动需平稳,无明显跳动和停滞。
    6. 变差限制:来回变差应小于等于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7. 重复性:重复性应小于允许基本误差绝对值的一半。
    8. 稳定性:在上限温度持续24小时后,示值变化须符合误差要求。

二、标准器与设备



    9. 标准器:二等标准水银和铂电阻温度计,负温可选铜-康铜热电偶。
    10. 检定设备:低温槽、水槽等,配备0.02级电位差计等。

三、检定项目与方法



    11. 检定项目详列于表3。
    12. 外观检查:符合规程1-3条,允许有限制的缺陷。
    13. 示值检定:包括检定点、顺序、浸没长度、读数方法和零点检定等步骤。
    14. 指针平稳性与来回变差、重复性:在示值检定中检查。
    15. 示值稳定性:持续24小时后,示值变化需符合规定。

四、检定结果处理



    18. 符合规程的发合格证或加封印,不符合的修理或发通知书。
    19. 检定周期根据使用情况设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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