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地点是租过来的,缴纳房产税时候是有: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些个明细税费,是做一个分录全部做进“应交税金-房产税”还是分开细做,如做更符合税法,谁可以帮我解释一下!
按理说这是房东交的,但是温州这个地方都是承租者交的,这个费用如何入帐呀
也就是说我房租交了10000元,税比如说是2000元,直接入管理费用12000元。然后发票联和完税凭证一块放置凭证后做附件?
户租的发票上面是我们公司的名字,完税凭证上面是房东的名字
如果完税凭证上面是房东的名字,但是税金是我们公司交是这样就不能入外帐了吗?是这样的话,应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发票去改开?如果不能改开,这个外帐的房产税如何入帐,依据什么入帐呢?烦,请知道的人士再给予帮助,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