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出口退税 2023年度进料加工核销流程

如题所述

在新的一年里,企业若需进行出口退税的全额或差额付汇采购原料生产后的进料加工核销,流程有所更新。2022年已结案的手册或账册需在每年4月20日前完成核销,未结案则无需。抓紧时间,建议在3月至4月间进行,以确保所有报关单申报及时且与退税对应无遗漏。

进料加工核销的两大变化,一是核销表的调整,首次核销可依据首份手册的计划分配率,而次年的则采用实际分配率。二是税额计算方法,涉及到实际分配率和调整额的精确运用。在核销前,务必准备海关通知、核销申请表和报关单等相关文件。特别注意,若监管方式为“其他”,需明确标注。

海关账册核销需遵循周期性操作,确保至少90天的准备时间。核销流程已数字化,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操作,从出口退税管理模块开始,进入申报环节。

在线申报过程中,首先下载加贸业务的反馈数据,涵盖2021年至2023年的信息,导出已核销的进出口报关单。接下来,对比反馈数据与单一窗口下载的报关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当数据一致时,只需在免抵退税核销表上录入相关信息,如所属期、流水号、手册或账册号、日期和金额,系统会自动或根据调整后计算生成申报数据。直接上传至电子税务局,核对无误后,正式提交并打印相关报表。

如果数据不一致,务必先进行调整,按照规定的日期、报关单号和金额等信息调整至一致,然后生成申报数据并上传。若遇到审核问题,企业需耐心核对直至解决。

对于离线版核销,同样利用电子税务局,首先下载加贸核销反馈,确保有历史数据。操作路径为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离线申报。年度核销数据根据手册编号,如SHFK-1234567890-JLJG-...

在2023年,利用离线申报系统时,需导入加贸反馈数据,包括I或E类型的核销报关单明细。对比数据后,遵循以上步骤,确保核销流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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