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没出房产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安置房没出房产证怎么办安置房没出房产证可以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或者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及过户手续,以此规避交易风险,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安置房怎么办理房产证呢
找法网提醒您,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是: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
三、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7.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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