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晚上10点突发脑出血老板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去社保局认定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支付补助金,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承担费用
不属于上面情况的,突发疾病单位不承担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25
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发病,是在下班休息时间发生的,老板没有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和做给其他员工看,尽可能地留住人,老板应该积极配合抢救,出一该出的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