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孩子那两年你不帮我,现在老了也别找我。”这句话你怎么看?

女人生孩子的前两年婆婆一点儿都不管,现在婆婆生病了让她去照顾,你觉得有道理吗?

“我生孩子那两年你不帮我,现在老了也别找我。”
我想这句话应该不是儿子对父母说的吧。我生孩子那两年你不帮我,这应该是一个生了孩子的媳妇,满满的怨气啊,所以下一句话说的是现在老了也别找我。我们依旧可以听出来,她的怨气还是满满的…

这句话反映的是当下的婆媳矛盾。
在补习之间总是横亘着一条明显的界限,儿子是自己的,但是媳妇不是。所以就算媳妇生下来的孩子也算是自己的孙子吧,很多老人还是不会去用心照料自己的媳妇跟孙子………

而要知道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坐月子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说一般坐月子的话会有双方的家长去帮孕妇煮营养餐,给孕妇补充营养,确保奶水充足小孩可以吃。而且因为孕妇刚生完孩子不久,所以身体还比较虚弱,正常的话需要帮忙照料小孩。
如果这个时候,婆婆完全不帮忙,甚至还会帮倒忙的话,那么在媳妇这里肯定会留下一个坏印象。
坐月子这个事情,就影响了婆媳之间的正常关系。

除了坐月子,孩子出生的前两年,对于新生家庭的夫妇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难关。
孩子半夜三更总要起来,哭喊着怎么办。孩子要怎么养怎么带,简单的换纸尿布,给婴儿洗衣服洗澡,大到孩子发烧打疫苗……
这些事情对于从未为人父母的夫妻来说都是非常难处理的,但是对于处理过的婆婆来说,可能就非常简单。如果在这个时候婆婆能够帮上忙,那么以后孩子会记住这这个奶奶小时候的照顾,而婆媳之间的关系应该也会好一些……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是相互的,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婆媳之间更是这样啊……
不过开口说“现在老了也别找我”这样的话就有些不合适了。
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这句话是错的。但是不管怎么样,《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里面通过法律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跟责任。意思就是不管生孩子那两天婆婆有没有帮你带孩子,你都必须尽到赡养婆婆的责任。

所以,这样的话真的不要随便说,既伤了婆婆的心,也触犯了法律。

当然,我也承认,确实有一些婆婆非常不讲道理,甚至是无理取闹。比如我的奶奶就是这样的人,在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帮我爸妈照顾过我,我只能关在一个人的房子里面,看书,自己玩游戏……但是不管怎么样,她老了,我们还是需要赡养她……关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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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7
“我生孩子那两年你不帮我,现在老了也别找我。”我认为说这句话的人,肯定有自己的心酸之处,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这句话显然还是不对的,毕竟中华民族从传统来说还是百事孝为先。
我们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我妈给我说,我们家的家庭条件当时很不好,我爸和我妈白天要给我姑姑帮忙,那时候我妈怀了我,店里很忙,我奶奶和我爷爷都不愿意来帮忙,经常让我妈一个人搬很多的重东西,到了吃饭时间也得忙完了,自己去做饭,根本没有像别人说的,女人怀孕的时候享受王后的待遇,一丁点都没有。因为我姑姑比我妈晚怀孕几个月,所以我先出生,我爷爷奶奶看我出生了,就说要回甘肃老家,死活都不带,当我姑姑儿子出生了,他们俩就回来带我弟。因为我是顺产,所以我妈在我一岁左右的时候又怀孕了,但是没人帮忙带我,所以在怀孕五个多月的时候不幸流产了。
面对这样的事情,按照正常人的想法来看,你觉得婆媳关系会好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妈还是在我爷爷去世之后,让我奶奶跟我们一起住了二十年,至今还住在我家。
按照“我生孩子那两年你不帮我,现在老了也别找我。”这句话来看,我妈并没有说不抚养老人,但是我奶奶他们的做法真的是太过分了,如果换做是我,根本不会愿意的,毕竟我奶奶生了五个孩子,他们连平常的生活费都不愿意给,也就算了,当我妈去年怀了二胎之后,我姑姑他们根本不愿意去我家看我奶奶,他们怕我妈让他们养一段时间。我不知道农村人生那么多孩子到底有什么用?
为了避免没人抚养老人的事情发生,我比较认同让老年人去住养老院。我认为养老院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要你付钱,就会得到很好的待遇,而且条件各方面都很好。虽然也有新闻报道说养老院对老人不好,但是去住养老院之前,作为孩子应该去考察一下,然后再决定让去住哪一家,而不应该盲目。老人没人养这类事情还是很普遍的,既然大家都不愿意养老人,不如各自付一点钱,让去养老院,不住在一起还可以减少一些矛盾和争吵,无论对怎样的家庭来看都是很好的选择。
第2个回答  2020-09-17

这句话听起来很绝情,但是细细想想,却又很无奈。现在的社会,真的不是我们不尊重老人,而是那些老人不值得尊重,那些口口声声对别人声讨的人,是因为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痛不痒,说起来冠冕堂皇的,给自己贴上道德标签,显得自己多伟大一样。真要是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不知比谁叫的还凶?


我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情况,公公在他们结婚的时候就去世了,婚后她和老公很长时间都不敢要小孩,因为老公家境不好,他们结婚连带公公之前看病的钱,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债,只能努力挣钱去还。但是她又特别容易怀孕,但是没办法生,打了一个又一个,最后一次的时候,医生对她说,“你的子宫壁已经很薄了,如果这一次再打掉,以后就很难怀孕了!”朋友震惊了,很是害怕,回去和老公商量,两人还是想要孩子的,虽然时机不适合,但是想到以后如果没有孩子,也是不愿意接受的。所以克服困难,坚持把孩子生下来了。

因为经济困难,她怀孕上班一直到临生产,才去医院,因为有生育险可以报销。没想到,生完孩子才是噩梦的开始,她本来想生完孩子,休完产假,把孩子给婆婆带,自己继续去上班,挣奶粉钱,毕竟一个家庭,她如果不上班,光靠老公的那点工资,就够维持生活的,连一点钱都不会剩,但是外债还没有还完。


可是婆婆在公公去世后,迅速的找了一个情人,两人住到了一起,对儿子媳妇不闻不问,打电话过来就是要钱,要的还很频繁,不给的话就编各种借口,诉苦来求同情,她老公没办法,有时候明知道他妈是在骗他,还是把钱打回去,朋友和他老公吵了很多次。这次朋友想,自己生的总是他家的孙女,也该来带一带吧。结果她婆婆就是在临生的时候陪在医院,当知道生下的是女孩的时候,掉头就走,别说伺候她坐月子了,回老家还大肆宣扬朋友刻薄她,不让她带孩子。朋友委屈的都哭了,说我坐月子巴不得有人来烧饭给自己吃,结果月子里一个人既要烧饭还要带孩子,硬是累出月子病了。还没地方叫苦,因为
老公要上班,婆婆不理她。


出了月子,朋友也没办法去上班,因为孩子太小,没人带,自己的亲妈要帮哥哥带孩子,自己的婆婆又是不着调,打电话就是要钱。朋友很绝望的哭着说,“我怎么就摊上这样的婆婆?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我希望她能帮一帮我,老了我也会孝敬她,可是你看她如此对我,我恨透了!她就算死了我也不会回去看一眼!”

我听了悚然一惊,但是再想想,又很为朋友不平。她说的话是有些大逆不道,可是这位婆婆干的也不是人能干出的事,老了要是晚景凄凉,只能说一句,该!

第3个回答  2017-08-26
这是两个概念!你的婆婆没有义务给你们看孩子!她的义务已经尽到了!你的婆婆有病了,你的老公有义务照顾。你的义务是照顾你的父母和孩子。他家的事就让你老公处理吧!别以为你认识了他,就可以管他家的事!婆媳矛盾就是这么来的!这个结婚前就要说清楚。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要是你老公没有时间或者工作请不下来假期,你要和你老公说明白,你是在帮他,要他们理解和感恩!不要挑三拣四!
第4个回答  2017-10-22
没有道理。
理由:照顾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卸责任。
常常有些不肖子女以老人没有帮其做事或者没有存钱或者买房等等推卸责任的行为都是不良行为。这些不良行为,一般人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在心底默默的谴责这种不孝行为。
其行为严重的,法院起诉后,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与良心的谴责。
扩展相关法律条款
《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