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过哪些很有味道的书?

如题所述

阅读时,宠辱皆忘,心旷神怡。一本好书,定能让人与之产生共鸣感,随着人生阅历变化,熟悉的书也会产生不一样的韵味。想分享几本读了很久的书,书香墨趣,静雅修心。

1.《红楼梦》

至今,红楼仍是我心中的白月光,它的魅力不仅仅在于曹雪芹在文字诗词方面颇高的造诣,更是能让我们在不断品读时都会有新的感悟。

红楼梦剧照

初读红楼时,最吸引我的便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了。无论他们俩怎么吵架,最后都会和好如初,更懂得珍惜和呵护对方。而且,宝黛cp是自然的浪漫与甜美呀,暗戳戳的情话和亲昵的小动作吊打现在一众的工业糖精~

贾宝玉和林黛玉

上大学之后再读红楼,我在薛宝钗身上发现了我自己。她常是端庄的,笑盈盈的,常被长辈,同辈甚至仆人夸奖,大家都爱她。可又有谁知道她心底的寂寞呢?作为一个外姓人,她只有一个善良懦弱的母亲和一个不中用的大哥。寄人篱下,才不得不左右逢源,谄媚陪笑。

独品孤独的薛宝钗

一个人跑来外地上大学,深切体会到“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滋味。其实玩的好的朋友很多,可也仅仅是玩的好而已,有一段时间,情绪低落,满腹牢骚却无人可说,心中积郁,眼前浮现了薛宝钗偷偷在房中抹泪的情形,不禁感叹。

2.《侠客行》

初识《侠客行》是在一部翻拍的电视剧,虽然演员都是生面孔,但是高度还原剧情真的好评!第一次看原著,觉得男主角石破天就是妥妥的锦鲤体质,先是随随便便就抱得美人归,后来又轻易的窥探到武林最上乘的功夫,完全是一个运气玩家呀!

石破天和阿绣

中间大概隔了两年,再拿起这本书,我发现石破天拥有着我们成年人早就没有了的特质—“纯”。是不谙世事,认定目标之后不顾一切往前冲的纯。

我们处于人世间,现实中太多纷扰,太多诱惑使我们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初衷,变得随波逐流,得过且过,甚至忘记自己是谁,身不由己。我们实在是太需要那一份“纯”了。

愿我们都能拨开云雾见青天,跟随自己的内心勇敢的走下去,前面是坦荡与光明。

我是爱读书的风,很高兴能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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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2
汪涵的《有味》。我们通常看到的汪涵都是在荧幕上,侃侃而谈,幽默睿智。多多少少也了解到汪涵不同于其他娱乐圈的名人,他的学识,他的人生态度,是通达,以及处变不惊的从容。其实2010年,他出了一本书,讲了些光影之外的故事和心得,就是这本《有味》。这本书写的是长沙一个叫靖港的地方,都是一些小物件,有点类似汪曾祺的调子。他在序言中写道:靖港给我的美感在于它生活的节奏,它固执地在紧邻都市的地方保持了自己的时间感:那里的水鸟,总在黄昏的时候沿着固定的线路归巢。那里的木匠午睡醒来总在同一个时间,然后摆开自己的工具,打开他的窗户。那里的豆腐作坊,不用任何钟表,也知道在什么时候开磨最好。然后,开磨的豆香蔓延到整个石板长街。他喜欢这种慢调子,小情趣,这是繁忙快节奏生活之外的世界景观,它自有节奏和魅力。所以他写在这本书里写了些寻常物件, 靖港香干,糍粑,木盆,油布伞,箭,琴,墨,鸡毛掸子,扇骨等等。
第2个回答  2019-04-02
初中的时候,老师有时会发几篇“美文”给我们当摘抄读和点评,有一次有两篇让我觉得特别有味道,都是余秋雨的,一篇《阳关雪》,一篇《道士塔》。他写出了那种历史的沧桑和沉淀。后来我去看了《文化苦旅》,我觉得余秋雨的特点是文笔不是那种词藻或排比的堆砌,但他的文字却能扎进人心里,尤其是这种写文化的文章,总能激起我心里的历史和民族情怀。我对历史有很深的情结,看到他的文字总是能或感动过痛心很久。真心觉得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中国文脉》,《行者无疆》和《千年一叹》是很好的书。无关余秋雨的为人如何,他的散文写得很有让人扎心的能力。《道士塔》里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这是一个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一位年轻诗人写到:那天傍晚,当冒险家斯坦因装满箱子的一队牛车正要启程,他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流血。
第3个回答  2019-04-02
杨淑敏《万年牢》有一篇是冰糖葫芦。“父亲的糖葫芦做得好,用的都是最好的材料。早晨起来,父亲去市上买来红果、海棠、山药、红小豆等,先把这些东西洗干净。红果、海棠去了把儿和尾,有一点儿掉皮损伤的都要挑出来,选出上好的在阳光下晾晒。青丝、玫瑰也是要上等的。蘸糖葫芦必须用冰糖,绵白糖不行,蘸出来不亮。煮糖用铜锅,铁锅煮出的糖发黑。小时候,我给父亲当帮手,把炉火闷好,再把一块大理石板洗擦干净,擦上油备用。串糖葫芦的竹签,由我一根根削好、洗净、晾干,然后一捆捆放在父亲手边。父亲把糖煮开,等能拉出丝来,火候就算到家了。父亲把锅端下来,放在备好的架子上,我在一边往父亲手里递串好的葫芦,父亲接过来在糖锅里滚蘸,蘸好了一手递给我,一手接过我递过去的没蘸的。我的节奏掌握得正好,一点儿不耽误,父亲很高兴。父亲教我在石板上甩出“糖风”来,那是在糖葫芦尖上薄薄的一片糖。过年的糖葫芦,要甩出长长的糖风。父亲甩的可漂亮了,好像聚宝盆上的光圈。父亲说:“我的糖葫芦糖蘸得均匀,越薄越见功夫,吃一口让人叫好,蘸出的糖葫芦不怕冷不怕热不怕潮,这叫万年牢。”
第4个回答  2019-04-02
《红岩》 若干年来,他习惯于这样的生活。如果有什么时候竟然听不到被拷打者的号叫,他便会感到空虚和恐怖。只有不断的刑讯,才能使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和力量。世界上有这种人,不,有这样一种嗜血的生物,不把人血当作滋养,把杀人当作终生职业。这个拥有豪华办公室的特务,在人血坑里已经干了许多年月,他是特务头子保密局长毛人凤的心腹,在特务头目当中,是一个重要的角色,没有他,楼下的行动特务将无事可做,用刑的刽子手也将找不到对象,甚至太空里会因为没有他而减少大量的电波。他的官衔很多,简单说来,就是西南长官公署第二处处长兼侦防处长,军统嫡系特务头子之一,这座楼房的主宰,陆军少将徐鹏飞。仅仅因为军统的老板戴笠是戴着少将领章死的,军统人员不能超越作恶多端的戴笠的军衔;否则他完全可能不止于少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