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会计11月2号交接的工作,11月做10🈷️的账和我有关系吗,不做的话付法律责任吗?

我是在代理记账公司,我交接完后这个公司的账要拿回去自己做,接下来的交接工作和我没关系了吧?应该是接手我工作的人给往出移交吗?

解答
如果把工作交接完成,并有完整的交接程序。11月2号以后的工作就和你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了。
交接内容
1、 物品交接
凭证、账簿、报表及附注、文件、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会议记录簿、发票登记簿、工资表、文书档案等);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电子资料等。
2、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本是会计自身的事,但具体企业具体分析,会计需要在交接时将企业的性质、业务交代清楚。能给出每月的期末结账操作指南、每月的主要工作事项、信息系统使用指南、日常业务处理流程,好不过了;
3、 事项交接
跟交接人再三确认好企业正在进行的一些业务处理的关键点,近期的重大财务事项等;也要告知交接人近期需解决的一些重要事项。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这是《会计法》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交接工作做出的明确规定。
交接程序
1、 交接申请
因为会计人涉及的工作内容重要且广泛,务必提前向企业提出会计交接申请。内容大致包括:申请人姓名、交接原由、交接时间、交接的具体安排、有无重大报告事项等。申请的内容不复杂,这供参考。
2、 不留尾巴
负责是一个能提升成就感的东西。好将交接截止期放在月末,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接受手头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
3、 整理列表
会计人都是非常靠谱的,将交接的各项事宜列个清单妥妥的。即以上交接内容。
4、 打印清单
确认交接无误后,交接双方与监交人各执一份盖章或签名的交接清单,同时需注明:企业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相关规定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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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7
只对你经手的负责就行了,不在于内容
第2个回答  2020-11-07
属于你期内的,你应该做完,如果没做凭证要在交接记录明确。如果你期内没有收到的票据或没有发生的业务,都与你无关。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