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疗纠纷,男子全家霸占病房6年不走,后来怎样了?

如题所述

医患纠纷一直以来都是医院和患者双方头疼的问题。一般的医患纠纷,长则一两年,短则几个月也就解决了。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因医患纠纷遇到了“病房钉子户”,病人霸占病房长达六年不肯搬走,甚至把病房改造成家,锅碗瓢勺、柴米油全搬到病房,一家人在病房里吃喝拉撒,过春节都不肯搬离。

据报道,2014年,北京男子田某因“恶心、呕吐2个月,行走不稳9天”症状,入住北京一家三甲医院住院治疗,田某的父母陪同护理。田某手术后,以医院处置不当为由,霸住病房,拒不搬走。其父母也同住在病房,以病房为家。

医院多次协商解决均无果,于2019年将田某起诉至北京市西城法院。考虑到田某生活困难,医院主动将126万的医疗费诉讼请求撤回,只求能送走这尊“神”,为其他病人腾床位。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也判田某出院腾出病房,遭到田某拒绝。

田某反过来起诉医院医疗损坏,造成自己身体残疾。司法鉴定认为医院的过错和田某损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判令医院承担20%的责任,赔偿田某48.2万余元。

为了确保田某能离开病房,法院执法人员分为两队,一队负责将48.2万元的钱款安全转给田某,一队负责劝说和配合田某出院。至此,霸住6年病房的医疗纠纷案终于告一段落。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六年来,病人霸占病房,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而北京三甲医院床位长期紧张,还可能是断了别人的生存机会。也有网友评论,医院同意赔偿48.2万元,说明医院方是有过错的,在医疗纠纷中,病人是弱势群体,维权很不容易,否则谁愿意有家不回呢?再说病人入院时只是“行走不稳”,出院时看图片貌似截肢瘫痪,这个过程发生了什么,谁都不知道。

评论归评论,医疗鉴定是公平的,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只是这桩“钉子医闹案”结了后,是否会影响以后医疗纠纷的处理?如果一有医患纠纷,就打着维权名号霸住病房,确实会对患者和医院造成很大困扰。但话说回来,假设六年前就走法律途径,田某是否能像现在一样顺利得到赔偿,也不得而知。

近几年来,医患纠纷、医闹纠纷时常见诸报端。去年三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发生严重医闹事故,患者家属郑某持刀架在女医生脖子上,有两位男医生赶来救下女医生,都被郑某划伤。

事后调查发现,郑某带母亲不远千里来北京看病,挂号难、取药难,住院难,步步都不容易。郑某对医生的处置感觉不满,在为母亲办理出院手续时,又感觉受到了医生冷遇,想到自己一片孝心带母进京看病,花光积蓄,母亲的病却还没有起色,被强制出院。不满之下,郑某一时失去理智举刀伤人。

如果让病人选择,没有人会愿意和医院闹纠纷。如果让医生选择,医生也同样都希望自己的病人尽快康复。医患关系本应该是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但由于利益驱使,医院条件限制,以及某些医生工作中细心不够等种种原因,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普遍下降,致使医患矛盾突出,医患纠纷频发。

病人生病,从心理上期望得到良好的救治和情感的温暖,但医生面临的是成千上万个病人,不周之处在所难免。如何避免医患矛盾,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医院应该从情感上关怀病人,提高服务质量及医疗水平,病人应该体谅理解医生。相互的理解沟通,是解决医患矛盾的关键。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最好办法是尽快走法律程序,像田某这样长期霸住病房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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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6
后来医院报警了,让警察来解决纠纷,男子自知理亏最终搬走了。
第2个回答  2021-02-15
后来, 经过警方调解以及医院方的妥协,最终赔给了这家人48万元,然后他们终于搬走了。
第3个回答  2021-02-14
后来在司法的鉴定下,判定医院付20%的责任,医院赔偿给男子48万元,男子在执法队的劝说下离开医院,病房才得以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