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暂住证怎么标注才安全可靠

如题所述

如今身份证复印件存在滥用情况,市民在复印身份证后应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上“仅提供所用,他用无效”的字样,以避免身份证信息被不法之徒盗作他用,致使市民个人信息泄露、个人财产受损,需要对身份证进行科学签注。

1、身份证复印件的签注应该分为3行,写明身份证复印件的使用方、用途以及“他用无效”,标注越细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

2、签注时最好使用蓝色圆珠笔

3、部分笔画最好与复印件上的字有交叉或接触。

4、在每一行后画上横线,表示结束,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

扩展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的签注的法律意义:

在法律上,身份证复印件上添加签注的行为,有其特定意义,可视为一种民事意思表示或授权行为,表示行为人(身份证主人)提供此复印件的目的,是进行某种法律行为,或授权接受人办理某种法律行为,比如办卡办证等。只要这种授权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

由于予以特别的文字签注,如果他人擅自从事签注内容以外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属无效。这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本人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后,被用于办理各种证照,并从事有损于本人利益的侵权甚至犯罪行为、事件的发生,降低了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之所以说“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侵权或犯罪行为发生、降低了相应风险,是因为身份证复印件添加签注后,并不等于个人信息、财产安全就“高枕无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身份证复印件加签注并非“高枕无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身份证复印件不添加签注 个人信息或将被冒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办理居住证,是必须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的:
  1,派出所收取复印件,只是存档备查之有,一般不会作他用;
  2,如当事人一定要注明的,可以写“此复印件,仅限于办理居住证之用,不作他用” 在后面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时间,并捺手印。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22
再次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