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要把婚前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儿女,现任配偶不签字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首先,该房产若是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现任是不需要签字的。但若该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因婚后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签字才可以过户,房屋过户不仅需要所有人同意签字,而且还需要缴纳相关的房屋过户费用;其次,若想要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最好通过赠与的方式,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过户费用最少,对双方来讲最合适。最后,需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规定进行咨询,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