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不承认法院怎么认定?是否可以真的耍赖?

如题所述

口头约定的利息,需要有证据证明。

口头协议不承认法院要分情况认定。口头协议本身有变更性强、稳定性差、取证难、证据保存难等缺点。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人民法院应予以采纳;但如果一方违约对口头协议不予认可,主张一方的举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本案中,原告诉称其与被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告口头约定了利息,但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所以法院才认为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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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5

如果一方违约对口头协议不予认可,主张一方的举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不可以耍赖。举证方如果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无法耍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第2个回答  2022-01-04

   一.  证人证言是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的事实依据。如果一方违约对口头协议不予认可,主张一方的举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二.不可以真的耍赖。举证方如果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无法耍赖。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只要当事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但这种协议有变更性强、稳定性差、取证难、证据保存难等缺点。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人民法院应予以采纳;

如果一方违约对口头协议不予认可,主张一方的举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一)《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3个回答  2022-01-15

口头协议不承认法院要分情况认定。不一定可以真的耍赖。口头协议本身有变更性强、稳定性差、取证难、证据保存难等缺点。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人民法院应予以采纳;但如果一方违约对口头协议不予认可,主张一方的举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若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就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扩展资料

口头合同违约赔偿范围:

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归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