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法上承认的种类与特征

如题所述

简述国际法上承认的种类与特征

1. 承认的特征。

(1)承认的主体除现存国家之外,还包括现存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2)承认的对象除了新国家和新政府以外,还包括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

(3)承认是承认者对被承认者出现这一事实作出的单方面行为。 考试大论坛

(4)承认是一项政治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将对承认者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和被承认者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不是一项法律义务。

2.承认的表示形式。

明示承认(直接承认)——承认者通过照会、声明、函电或缔结条约等形式表示承认

默示承认(间接承认)——建立正式的关系或领事关系。

承认,汉语词汇,拼音:chéng rèn,意思是供认、招认。

出处

《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为前生欠他债负,若不当时承认,又恐他人受苦。

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十九回:那是说了给袭人留着的,回来又惹气了。你老人家自己承认,别带累我们受气。

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六一回:我只说是我悄悄的偷的,吓你们顽,如今闹出事来,我原该承认。

元.高文秀《渑池会.第二折》:你怎敢发大言,独自保主公去?倘或主公有些差失,谁人承认?

柳青《铜墙铁壁》第二章:“﹝曹区长﹞承认他在上次区委会上说的话过火了一点。” 

唐弢《琐忆》:“我笑了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冯骥才《雕花烟斗》:“然而,艺术家需要的不是家庭承认,而是社会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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