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劳务派遣用工会存在,是否需要取消?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9
以前不清楚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直到来到目前的公司,才算搞清楚一点。

公司说不上多大,三四千人的规模,劳务派遣公司居然好几个。外协单位也有六七个。

外协相对好理解,对于劳务派遣我琢磨好久,不明所以。

因为明明公司每年都有转正的指标用来招聘,偏偏非得要多道手续,多道费用给派遣公司先操作。

我们有五险一金,派遣公司少了一金,而且公司结算只对派遣公司,给员工工资再剥一层。外协的保险基本上要看各自老板的情绪了。

一个公司,有数种性质的单位,不是没见过,而是觉得居然有这么多。

派遣,外协单位众多,有一种不可言传的潜规则,这种规则,遮人耳目。虽说有点“掩耳盗铃”,但起码程序上没毛病。

说穿了,其实就是党报所常提的“懒政”与所谓的“巧立名目”,或者是害怕担责的推脱罢了。

是否该存在,感觉有点像骡子的那东西,甚至还不如。

当然,我说了不算。

劳务派遣为什么存在?是否应该取消?我先回答后一个问题,劳务派遣应该取消。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劳务派遣的来历了,我在这里再简单说一下。80年代时,为了解决外资企业、外企代表处、外国使领馆等和外资有关的机构无法直接使用中方员工的问题,劳务派遣制度出现了。中方公司先雇佣中方员工,与中方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将员工派往外资机构。后来这一模式被其他行业、企业所应用。到了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算是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劳务派遣制度。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该法规定使用劳务派遣时应该同工同酬,并明确规定,只能在以下三种岗位使用,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2012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颁布实施,该条例规定,使用劳务派遣的比例不能超过用工总体的10%。

现实存在的问题很多,例如:

1、劳务派遣岗位被扩大,不管是不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企业想用就用;

2、劳务派遣比例被扩大,10%的数量限制成了一纸空文,企业想用多少用多少;

3、五险一金少交、迟交、不交现象突出,如果职工不是劳务派遣,一般企业似乎不敢不交五险,只要是劳务派遣,胆子就大了。当然,有的时候问题不是用工方(甲方)的问题,二是劳务派遣单位的问题。所有负责任的甲方一般会监督劳务公司是否给员工缴纳五险或者五险一金。

4、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不规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拖欠、克扣工资。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本意是为了照顾用工企业,当其单位出现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时,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寻求帮助,让劳务派遣工到企业从事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但是企业有千万家,他们一旦扩大了使用范围,劳动执法部门又不容易查处违法行为,遭殃的就是法律意识偏低且弱势的劳务派遣工。

企业出现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时,完全可以直接招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可长可短,而且甲方可以制定灵活的工资制度(一般企业本来就有工资制度,工资有高有低很正常),这两个措施完全可以解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用工问题。

再者,还有业务外包这种经济合作方式,自己不想做的、低附加值的工作完全可以外包给专业公司来做。

所以想不通,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唯一的解释是,因为劳务派遣之前已经存在了20多年,将近30年,不可能取消,取消的话影响面太广,于是立法引导其发展。只是没想到劳务派遣领域问题会如此之多,立法者应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执法不严只是一方面,执法力量也不足,归根结底劳务派遣制度有瑕疵)。

劳务派遣工,即使替用人单位打一辈子工,用人单位都不会承认派遣工是他的员工,除非通过一系列的形式转正,转正以后自然不用说。

否则,只要你是一个派遣工,哪怕你比别人强10倍,哪怕你为用人单位创造了几百倍的利润,用人单位都不会把你当[自己人]看。

呵呵,先不要说[把不把你当自己人看]吧,我们就来退1万步,那就是他们[把不把你当人看]?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做过派遣工的人应该有体会,同样一件小小的工作失误,在正式工那里犯下的呢,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在派遣工那里犯下的话,后果就严重了。轻则辞退,重则我就不说了。

同样一个工作方式,同样一个工作态度,在正式工那里没问题,可是如果劳务派遣工也是跟正式工同样的工作方式,同样的工作态度,那就不行,那就是偷懒。你必须要比正式工多付出多10倍的心血与汗水,才不算是偷懒。

我有一个同学是甘肃的,大学同学。他被人骗去做派遣工,很多年都没有回家。回到家以后发现自己的母亲还在吃膜对着开水,当时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后来他辞职了,去养了乌龟,也赚了点钱,总算是在他母亲晚年的时候尽了一点孝。如果他不早早退出劳务派遣这个骗局,相信他的母亲会永不瞑目。

这哥们跟我们一起出来吃饭的时候,回顾起那三年的劳务派遣工生涯,几次都忍不住落泪。他堂堂一个大学生,被能力比他差的人指来指去,指手画脚,自尊心受到很大打击,关键是他所产生的利润和业绩,都是为人做嫁。

什么叫为人作嫁?就是他(派遣工)做出的成绩,最终要姓“正”而不姓“派”,这就好比,詹姆斯戴着面具在场上投篮,不管投进多少个篮,在统计分数的时候都要统计在汤普森的账上。

所以年轻人,能够退出来的还是早点退出来,特别是90后。据我所知很多的90后,知道是劳务派遣,他都不会签合同的,直接就走人。

当然年纪大一些的,还能怎么样呢?只能静候佳音了。

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法律基础

我们都知道:劳务派遣公司是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产物,它存在的基础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法律支持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呢?简单讲,就是引入竞争机制,减少用工单位成本,激活劳动力流动市场,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二、用工单位

有了劳务派遣公司,直接的好处:随时可以找到劳动力资源,对不满意和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可以通过短期合同进行解聘辞退,可以根据单位的工作量决定用工的数量,避免直接纠纷和争议,节约管理费用和成本;弊端:用工单位等同于学校,派遣公司员工一旦熟悉了业务,跳槽到同行用工单位的机会增大,与前用工单位共度难关的精神大大降低,用工单位不断培训,人员不断流失,用人单位之间挖墙脚和被挖墙脚的机会均等,单位和员工之间感情淡化,彼此介备心理始终无法释怀。

三、劳务派遣员工

在用工单位没有归属感,是外人,好多情况下不能同工同酬,和劳务派遣公司只是一纸合同关系,没有熟人,不知道领导是谁;在用工单位只有干活的份儿,在派遣公司只有一个名字挂在那儿,感觉上是个野孩子,姥姥不疼 ,舅舅不爱,支撑心理的永远就是每月几号的工资,不安的是随时失去合同走人、换单位,什么职务的升降、职称的评定,统统和你没有关系。当然,派遣员工也不是一无是处,用工单位、派遣公司的效益和命运也不会绑定你,当这些公司经营不佳的时候,你可以举起手,随时说“拜拜”。

这个当然不会取消劳务派遣公司,人家也是国家正式允许经营的职业。有需要就会有存在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派遣公司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互相利用。

大的企业那是必须依靠派遣公司招聘人才,因为单靠企业自己的能力有限。现在企业里人员流动很大,必须要准备足够人员填补空缺。就算企业自己到人才招聘市场专门开窗口坐班招人,或者是开一场大型的企业招聘会,也是人力物力的消耗很大一笔费用,还不尽如人意。

交给派遣公司就不同了,每天都有进入人员。对于双方来说也是两全其美的事。

对于应聘着,作为一名员工尤其是没有工作经验的,可能会感到无比委屈。就是一下子进入一种紧张的流水线岗位,一个流程转一个流程必须要跟的上,你的熟悉时间就是三五天内,你就要进入状态,不然的话。总也跟不上流程大家都感到为你所累。业绩掉队。绩效奖金就下降。这时你的领班和你自己就有个情绪上的思想斗争了。因为领班考虑的是产量下降会挨批(新人三天内在班组里是不计产量的)。员工就会考虑的是自己的去留了,因为心里防线薄弱的定会走人了。要是自己做事有定力踏实,虚心接受他人教授经验,指导方式方法,不懂的地方,认真听,认真记。就很快上手的,什么是都难不住这种人的。

有一部分有 社会 经验,有做事阅历的人还是愿意和派遣公司合作,他们不想转正,只是在这里过度一下,自己在一定时间内有其它业务的。或者是在他们想转正的时候再转,这点和派遣方有各投所需的一致了。

我觉得派遣公司是很有必要存在的,因为它的存在会给企业解决用工荒问题,会给个人解决温饱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是被派遣人员因为感觉自己与单位正式人员的待遇有差别而迁怒于劳务派遣公司。

大家可以这样想一下,如果没有派遣公司的派遣,我们能进去这些单位吗?虽然我们和工作单位的正式工相比待遇上是有些差距,但是比起那些进不去的人呐?

另外,国家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只是有些被派遣人员不了解自已与派遣公司,劳务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所以有了问题感到投诉无门,也就有了被欺骗的感觉。

以上个人观点,非喜勿喷!

看朋友们对这种事情如此关心,我补充几点,也许会让大家对劳务派遣有个新的认识。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由此可以看出劳务派遣本身没错,如果朋友们感觉被欺骗了,或者是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作法违背了国家法律,可以依法维护自已的权益。

最近发现大家都很热心,关于劳务派遣是不是应该取消的问题,其实劳务派遣本身性质还是好的,只不过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企业所利用,成为了压榨平民百姓的武器。

其实用人单位可以直接招工的,难道只有劳动派遣公司能招到人,用人单位就招不到人了?想一想都是笑话!有的公司热中于要通过中介公司招人,这样能减少一些纠纷,而这些中介公司,会打着劳务派遣名义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从中谋取利益,互利互惠!

有的公司也会在人才市场招工,有意的是,人才市场又是什么性质的呢?所以很多问题都需自己去把控,不能总是怨天由人。

其实我认为对于国家的理念而言,国家是向着人民的。就以劳务派遣本身性质而言,第一可以减少企业压力,一大批人可以去创业,然后利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降低自身风险。其次对于劳务派遣劳动者来说,相比临时工更加合法化,零时工的权益没法得到合理的保障,比方说一个老板可以让一个临时工,去做非常非常多的事情,然后不给这个临时工发工钱或者少发工钱,因为临时工无法可依,只好忍气吞声,或者离开单位。而合同制因为有法可依,既能够保证企业有效降低风险,对于合同制员工而言,工资福利有一定保障,有法可依而且也能够制约企业,对于员工的进一步压制。

什么事物都要话分两面说,上面的好话说完了,该说说坏话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复杂的不是 社会 而是人。我们知道劳务派遣由于国家法规规定必须签署有效的劳动协议,而一些企业就难免的做出一些让劳动协议无法生效的事情。举几个例子来说,有一些企业,在员工签署劳动协议的时候,不会让员工去看劳动协议章程,只告诉你在哪里签字就可以,这样就导致劳动协议完全无法生效,甚至即使生效了,也是偏向企业一方。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在签字之后,将原本属于员工的那一份文件直接封存,我们都知道劳务派遣的文件都是一式三份的,而当企业收走了员工劳务派遣的合同,就会导致员工被企业剥夺应得权利到时候没有任何凭证来保证自身利益。

当然还有更加猖狂的一些企业,作为企业老板,会在外部开设劳务派遣公司,但是这样的公司实际上只能是皮包公司,对于小地区一些企业,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得一些利益。

最近发现大家都很热心劳务派遣是不是应该取消的问题,其实劳务派遣本身性质还是好的,只是被一些别有用心和企业所利用,成为了压榨平民百姓的武器。

劳务派遣如果取消,一定会有以下几个难点,

首先,原先就是劳务派遣员工的那些劳动者怎么办?大家千万不要把每个企业都想的那么好,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一个老板,你花3000块钱雇到工人,而交付劳务派遣之后,你只需要花费1500,你是老板,你会怎么做?答案甚至都不用问,如果你是老板,你一定会选择花1500块钱雇工人,而且有些老板在期间,说不定能吃些回扣这是事实,肯定不会有特别多,的老板说把原先的职工转成正式职工,因为那样企业的付出会变多。

其次当劳务派遣突然取消,在没有合理用工方式下,临时工体质会不会再次出现,让临时工再一次成为了背锅侠,也别有用心的企业使用比以前更加残酷的方式来压榨劳动者,如果出现这种现象又该怎样避免。

然后在什么时间会出台相关规定,而且保证劳动者,在失去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后,能够有有效的,合理的方式来保护自己。更加合理化的用工方式又在哪里?又如何保证国家为劳动者利益所发出的这份好心不被别人所利用。

那么总结一下,劳务派遣本身是为劳动者而设置,但不免有些企业利用劳务派遣本身出现的漏洞而谋利,然后就是劳务派遣,如果一下子取消,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

劳务派遣工是坑人的陷井,是骗人的窝我两次落入陷井,一次是做辅警,一次是地铁,共花了劳务中介费5万余元,大学毕业走上 社会 ,误了四年青春

劳务派遣就是耍流氓,说到底就是红果果的剥削压榨劳动者合法利益,然后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双方领导私下再分配这部分利益。 社会 的黑暗面,有人说劳务派遣促进了就业,我想说放屁,就业岗位该多少还是多少,只是劳务公司要剥削劳动者薪酬自肥和用人单位领导需要回扣自肥,因为这样操作空间很大,所以双方领导一拍即合狼狈为奸而已,底层劳动者的辛酸谁管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