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5-23

不属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名列前茅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拓展资料

关于婚前买房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不动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2、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婚前财产,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另一方做出财产补偿。


3、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即使另一方没有一起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后个人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另一方做出财产补偿。

4、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属于个人房产。

5、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写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还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20-07-03
请看案例,对您有用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前夫要我净身出户!
婚前婚后财产,傻傻分不清,怎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张明与赵红是相亲认识的,相识不久两人就结婚了,住进了张明婚前买的房子里。第二年,两人的儿子出生,因为婚后磨合不好,两人经常因为孩子问题、家庭琐事闹矛盾,后来分居了。
分居两年后,张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求,赵红也同意离婚,但要求补偿婚后房产增值利益部分。张明不同意,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婚后也都是自己婚前和婚后的钱在承担房贷,房子应归自己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包括银行存款以及购买的房产,都属于个人所有。本案里,婚前张明已经负担的首付款和月供款,以及婚前存在付款账户内用于还月供的存款都属于张明所有,后期存入的钱才是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最后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张明补偿赵红因婚后共同偿还月供而产生的房产增值利益部分一共10万元。
法律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的收入正常都属于夫妻共有,婚前财产明确,婚后该给的还是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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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10-13
是这样理解,婚后还贷和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0-13
婚钱如果是一方贷款买房的,就是自有财产。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分割时给予补偿
第5个回答  2021-04-12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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