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廓缺损1CM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

7月3日时我到货运市场发货,与保安发生抓扯,后来一群保安冲过来殴打我,我把其中一个保安的耳廓咬掉了大约1CM见方。因为对方与当地派出所有关系,我被迫先垫付了对方三万元医疗费。现在对方出院了,还要求我付对方医疗,误工,精神损失费五万左右,而且还说他的伤已经构成轻伤,我要不从就起诉让我负刑事责任。请问他这个伤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他要求我再付五万合不合理!如果我不付他钱,我是不是会被法院判刑?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一条 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根据这个标准,可能达到了“轻伤”,但要以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准。

至于判刑与否,还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当时纠纷是怎么发生的,你咬对方耳朵算不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如果正当防卫,那就没有一点责任(刑事民事都没责任),不用负刑责,也不用赔偿医药费(出于人道善良之心出一点除外)。
如果防卫过当,责任也可以减轻。这起纠纷,估计对方、其他保安也有责任。

当地派出所的笔录、处理意见比较关键。一般来说,你私下了解一下派出所办案人员的意见比较可取。他们公正与否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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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3
具体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要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病例病情及实际受伤害程度做出判断。
如果构成轻伤,又能证明是你致伤,那么你就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