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套二手房,在房子已经过户给我的情况下原房主拿原房产证又去银行抵押贷款

原房主把房子抵押给抵押公司,还不起钱后同意抵押公司把房子卖给了我,并于去年八月成功过户到我名下。结果今天有银行的人上门来说原房主于去年十月拿着房产证去他们银行办了抵押贷款,现在找不到他人了。这种情况责任在谁那里呢?银行在放款的时候难道查不到房子已经过户了么?

这个情况,如果确实8月份的时候,已经过户给您的话,那责任方肯定不是您,怎么闹都不用担心。所以最重要的是看这个时间问题,如果在8月份前,那就有的扯了。追问

一般银行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会有什么处理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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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1
如果第一任房主办理了土地使用下而没有领,现在你要过户,就必须联系到原土地使用权人。
  先到土地部门,查到原来的土地使用人,然后再到派出所,查详细的住址等相关信息,然后会同你的二房主,进行过户即可。